被辞退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月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数额支付,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不同情况下的补偿标准有所不同,包括违反法律和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因疾病或能力不足等。具体赔偿金额应根据实际辞退原因而定。
法律分析
一、被辞退赔偿金如何计算?
被辞退赔偿金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辞退时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
(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经济赔偿金的具体认定情况,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辞退原因而定,如果是涉及到劳动者在工作的时间内存在违法的行为,那么显然是无法获得赔偿的,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还可以对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辞退赔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辞退时的经济补偿金标准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情况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认定应基于实际辞退原因,若劳动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无法获得赔偿。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九章 监督与惩戒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职级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原职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九章 监督与惩戒 第六十二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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